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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贸职业学院诚聘专职辅导员

发布日期: 2008-04-17 文章来源: 人事处

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学位是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符合我校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优先。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在本科和研究生就读期间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同等情况下,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或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做辅导员工作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者,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被聘用的辅导员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辅导员岗位上的服务期限至少为3年,服务期内一般不允许转岗。

有意应聘者请持相关证件及简历前来联系。
学院地址:郑州市航海西路108号
联系人:胡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82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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